监理工程师编制资质要求如下:
综合资质标准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具有5个以上工程类别的专业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60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15人次。
企业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和质量管理体系,有健全的技术、档案等管理制度。
企业具有必要的工程试验检测设备。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企业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造成重大质量事故。
申请工程监理资质之日前两年内没有因本企业监理责任发生三级以上工程建设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发生两起以上四级工程建设安全事故。
专业资质标准
甲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
企业技术负责人应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并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经历或者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者其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合计不少于25人次;其中,相应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少于《专业资质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配备表》(附表1)中要求配备的人数,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乙级和丙级:
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要求分别为不少于15人和5人。
其他要求
事务所资质:至少有3名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合伙人均具有5年以上从事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经历。
这些要求旨在确保监理工程师单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管理结构,以提供高质量的工程监理服务,并保障工程的安全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