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造价员管理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适用范围
该规定适用于甘肃省境内从事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各类单位,包括建设、代建(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招标代理等单位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执业资格要求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是通过国家和省统一考试合格,取得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省内造价工程师或全国造价员(简称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执业资格,并且取得相应的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专业技术人员。
执业资格制度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未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人员不得从事工程造价业务活动。
变更手续
当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单位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在网上管理系统申请后,携带变更申请表和相关原件到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联系方式、电子信箱发生变更的,应及时在网上管理系统自行更正。
当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工作单位名称发生变更时,应先在网上管理系统申请,携带变更申请表、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文件,到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加盖“单位已变更”章,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更换执业印章。
执业资格验证
工程造价执业资格证书每二年进行一次验证。验证内容包括本人的业绩、继续教育情况、从业行为、职业道德等。
验证结论分为合格、限期整改和注销资格证三种。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建设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确保证书持有者的专业水平和执业质量,从而提高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