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执行印章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在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时使用的专用印章,其管理和使用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具体信息如下:
制作与颁发
执业印章由国家消防局统一制作和颁发。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颁发,印章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用印。
使用规定
执业印章是注册消防工程师在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时的有效凭证,证明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
持有执业印章的消防工程师才能从事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否则将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样式与规格
印章形式为同心双椭圆,规格分别为:外圆长轴50mm、规轴36mm,内圆长轴36mm、短轴22mm,印模颜色为红色。
印章上包含的信息有:省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字样、单位名称、姓名、注册号以及注册等级等。
法律效力
执业印章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在执行业务时可以作为身份标识,并用于证明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合法性。
综上所述,消防工程师执业印章是由国家消防局统一制作和颁发的,用于证明注册消防工程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能力。消防工程师应合法合规地使用自己的执业印章,不得自行刻制或违反相关规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