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专业素质
具备极强的建筑工程知识和经验,熟悉各种不同类型的工程项目,能够准确判断项目的需求和难点。
具备跨学科和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并能够将其应用于实际工程中,确保项目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管理能力
能够合理分配工作、协调各方面合作,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得以完成。
具备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客户、承包商、监理单位以及项目参与者进行良好的沟通交流,营造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
具备一定的风险评估和管理技能,能够及时判断和处理项目中的各种风险问题。
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遵守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原则,在工作中保持严谨的态度和认真的工作态度,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和能力。
具备较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把项目的成功作为自己的荣誉。
具体职责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并进行全面校核,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部工作。
对各项目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主持工程监理工作会议,签发工程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组织编写并签发工程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总结。
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工程监理资料。
其他要求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在思想上要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正直的为人品质,热爱监理行业、热爱自己的企业、爱护自己的手下并具有民主的作风,特别是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在业务上要有扎实的工程理论基础,要有比较全面的工程知识,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要具备较强的现场管理技能以及组织、指挥、控制和沟通、协调能力,要会经营、懂经营。
在技术上,总监理工程师既要有一门专业技术,还要掌握与所监理的项目相关的多门知识,比如说法律、经济、政策及本专业以外的多方面的知识,要争取达到“一专多能”。
这些工作标准和职责旨在确保总监理工程师能够有效地管理工程项目,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和进度,同时维护各方的利益和项目的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