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造价员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资格获得与考试
造价员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实行全省统考。
资格考试专业设置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仿古园林工程、装饰工程。
资格考试科目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和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
资格考试使用省造价协会编写的考试大纲和考试培训教材。
报考条件包括:
一般高等学校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应届毕业生。
工程造价专业、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活动满一年。
从业管理
造价员实行登记从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需经过登记取得从业印章后,方能以造价员的名义从业。
省造价协会负责造价员登记工作,各市管理机构负责从业印章的制作、发放和回收等工作。
登记条件未在摘录中详细列出,但通常包括具备相关学历和从业经验等要求。
继续教育
省造价协会负责制订造价员继续教育计划并实施。
自律与监督管理
省造价协会负责全省造价员的自律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制订本省造价员管理制度。
统一编制培训教材、考试大纲、统一组织考试和命题。
监督检查造价员从业行为。
各市造价站、造价协会等造价员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造价员的日常管理。
证书与印章
资格证书和从业印章是造价员从事工程造价活动的资格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资格证书在全国有效。
系统管理
本省造价员资格报考、变更、验证、信用档案等申请和管理事项逐步采用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简称“造价员网管系统”。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造价员的管理,规范其从业行为,提高业务水平,确保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建议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造价员队伍的专业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