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证书上的“已变更”章是用来证明造价员的工作单位已经发生变更的官方印章。当造价员的工作单位发生变更时,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省内变更
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携带书面资料到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变更。
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原印章收回后重新制作。
跨省辖市变更
造价员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
携带书面资料先到原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出,原管理机构在变更申请表签署同意转出意见并加盖公章,收回原专用章。
本人再携书面资料到转入省辖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转入。
转入核准后,在造价员原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转入省辖市造价管理机构公章,并制作专用章。
跨省份变更
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携带原聘和现聘用单位双方签署同意变更并加盖公章的申请变更表等书面资料到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办理变更。
变更核准后,在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盖“单位已变更”章,在变更记录栏中记载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贵州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公章。
建议:
造价员在办理变更手续时,务必确保所有书面资料齐全且双方单位盖章同意。
变更过程中,原单位的公章和专用章需要收回并重新制作,以确保资格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建议提前了解所在市或省份的具体变更流程和要求,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