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保温材料的应用方面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以确保建筑的消防安全。以下是几个关键的规范要求:
材料选择规范
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严禁使用易燃材料。
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应选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即A级或B1级保温材料。其中,A级为不燃材料,B1级为难燃材料。
不同建筑类型和场所的保温材料要求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使用明火、燃油、燃气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内的疏散楼梯间、避难走道、避难间、避难层等场所或部位,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
对于其他场所,应采用低烟、低毒且燃烧性能不低于B1级的保温材料。
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
建筑外墙采用保温材料与两侧墙体构成无空腔复合保温结构体时,该结构体的耐火极限应符合规范规定;当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为B1、B2级时,保温材料两侧的墙体应采用不燃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外墙内保温系统
对于人员密集场所,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做防护层。采用燃烧性能为B1保温材料时,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除上述情况外,当采用燃烧性能为B1、B2级的保温材料时,防护层厚度首层不应小于15mm,其他层不应小于5mm。
外墙外保温系统
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当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当外保温系统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应在保温系统中每层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防火隔离带应采用燃烧性能为A级的材料,防火隔离带的高度不应小于300mm。
电气线路的防火保护
电气线路不应穿越或敷设在燃烧性能为B1或B2级的保温材料中;确需穿越或敷设时,应采取穿金属管并在金属管周围采用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其他防火措施
设置开关、插座等电器配件的部位周围应采取不燃隔热材料进行防火隔离等防火保护措施。
屋面、地下室外墙面不得使用岩棉、玻璃棉等吸水率高的保温材料,并将保温材料完全包覆。
总结来说,消防工程师在保温材料的应用方面需要确保材料的不燃性或难燃性,并根据建筑类型、场所和高度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保温材料及其防护层厚度,同时采取有效的防火保护措施,以确保建筑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