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主要职能

蓝色百问 · 2024-12-26 07:13:38

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主要职权包括:

监督与检查

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

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审核与审批

审核和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施工方案、工程质量验收报告等文件。

接收并检验承包商报送的材料样品,批准或拒收材料,如果用了不合格的材料,有权下令将该部分工程拆除。

纠正与停工

对施工单位的违规行为进行纠正,如发现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按规定施工等行为,可以要求其立即停工整改。

在施工进度严重延误,并经多次警告仍未纠正的情况下,有权提出补救方案或终止合同的建议。

调解与处理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和处理,如施工单位与业主、设计单位之间的纠纷等。

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签发与指令

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令,如开工令、停工令等。

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对工程的每道工序进行开工审批及完工验收。

命令暂停施工,并在必要时发布复工令。

技术与管理

对施工单位提出的技术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要求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施工记录、质量控制记录等相关资料。

考察承建单位的进场人员素质,包括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可以随时要求承建单位撤换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不听从管理的施工班组和人员。

经济与管理

签证付款凭证(含临时付款及最终付款),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一律不付款。

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对工程计量进行审核。

批准或拒绝延期和费用赔款要求。

报告与协调

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

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

总结来说,监理工程师的职权涵盖了施工监督、质量检查、审核审批、纠正违规、调解争议、签发指令、技术管理、经济管理以及报告协调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顺利进行,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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