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的合格分数线为 试卷满分的60%。具体各科的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经济》:
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满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
满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免试级别和增加专业类别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
建议考生根据这些标准合理分配时间和精力,确保在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