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性质可以总结如下:
准入性考试: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是国家设定的准入性考试,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执业资格:
一级建造师是建筑类执业资格,是担任大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前提条件。
综合素质要求:
建造师需要具备管理、技术、经济、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是综合素质较高的复合型人才。
考试内容: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包含四个科目,要求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注册要求:
取得执业资格证书且符合注册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后,才能以建造师名义执业。
职责范围:
注册受聘后的一级建造师可以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负责施工活动的管理,并可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继续教育:
已注册的一级建造师需要接受继续教育,更新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考试频次: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
证书有效期:
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3年,期满前需办理延续注册手续。
国际认可: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在国际上已有150余年历史,许多发达国家已建立该项制度,国际建造师协会等组织促进了建造师职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以上信息综合了不同时间点的资料,以最新的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