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的报考城市主要依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具体报考地点如下:
一般原则 :一级建造师考试允许跨省报考,考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地进行报名,不受地域限制。具体省份要求
北京: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天津:报考人员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上海: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在本市相关单位工作且近两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截至报名结束前一个月)、或报名时本市社会保险处于正常缴费状态,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在本市报名参加考试。
江苏:原则上在各设区市均设置考点。
浙江: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
山东:应试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所在市报名参加考试(资格核查、合格证书发放均由该市人事考试机构负责)。
内蒙古: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
福建:共设九个考区,分别是福州、厦门、三明、莆田、泉州、漳州、南平、宁德、龙岩。
陕西:全省考试地点统一设在西安地区。
黑龙江: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江西:考点统一在南昌设置。
贵州:考区考点均设在贵阳市。
海南:考场设在海口(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山西:考点设在设区市政府所在地。
安徽:考点设在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
西藏:本次考试考点统一设在拉萨市。
广西:考场设在南宁市,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兵团:在兵直(乌鲁木齐市)和第一师(阿拉尔市)设置考点。
特殊情况
河北: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河南:考点设在省直、部分省辖市政府所在地。
辽宁: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
吉林: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湖北: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湖南: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广东: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四川: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云南: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甘肃: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青海: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宁夏:未提及具体报考地点,建议查看最新考务通知。
建议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进行报考,并提前查看所在省份的最新考务通知以获取准确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