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根据生产的火灾危险性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具体分类如下:
甲类厂房
涉及火灾危险性极高的物质,如易燃固体、易燃液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等。
例如:闪点小于28℃的液体、爆炸下限小于10%的气体、常温下自行分解或氧化迅速自燃和爆炸的物质等。
乙类厂房
涉及火灾危险性较高的物质,如易燃气体、易燃液体、助燃气体、不燃气体和易燃固体等。
例如:闪点大于等于28℃且小于60℃的液体、爆炸下限大于等于10%的气体、不属于甲类的氧化剂、不属于甲类的易燃固体、助燃气体、粉尘和闪点大于60℃的液体雾滴等。
丙类厂房
涉及火灾危险性较低的物质,主要是可燃固体,如木材、纸张、塑料、泡沫等。
例如:闪点大于等于60℃的液体、可燃固体等。
丁类厂房
涉及火灾危险性更低的物质,主要是难燃固体,如酚醛泡沫塑料、水泥刨花板等。
例如:不燃物质的热加工、固液气燃料进行的其他生产、使用难燃物质等。
戊类厂房
涉及火灾危险性最低的物质,主要是常温下不燃物质的加工和生产。
例如:不涉及危险品的仓库、包装重量不大于四分之一或者体积不大于二分之一的仓库等。
这些分类有助于在设计和建造厂房时采取适当的防火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建议在实际应用中,还需参照具体的《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进行详细分类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