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防爆设置方面需要采取一系列综合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根据爆炸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爆炸危险区域分为不同的等级。
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危险区域的范围划分,要考虑释放源的级别和通风条件。
爆炸危险性厂房、库房的布置
在总平面布局上,考虑建筑之间的距离、风向、结构等因素。
在平面布置上,设置相应的分隔措施,减少爆炸风险。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库房宜独立设置,并采用敞开或半敞开式,承重结构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框架、排架结构。
预防性技术措施
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可燃物质,尽量减少使用具有爆炸危险的各类可燃物质。
使用防爆工具,定期检查和维护设备,加强员工培训。
通风与空调系统
甲、乙类厂房内的空气不应循环使用,丙类厂房内含有燃烧或爆炸危险粉尘、纤维的空气在循环使用前应经净化处理。
厂房内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的排风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和有爆炸危险的房间隔墙等防火分隔物。
供暖系统
甲、乙类火灾危险性场所内不应采用明火、燃气红外线辐射供暖,存在粉尘爆炸危险性的场所内不应采用电热散热器供暖。
供暖管道与可燃物之间保持的距离满足一定要求,防止过热起火。
其他措施
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其地面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并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总控制室应独立设置,分控制室宜独立设置,当贴邻外墙设置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00h的防火隔墙与其他部位分隔。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预防和控制爆炸的发生,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这些措施需要综合考虑厂房的具体情况,包括生产工艺、设备布置、通风条件等因素,以确保防爆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