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层次:
单位工程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定为一个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的划分应根据专业性质、建筑部位确定。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以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程、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可以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单元,其划分应便于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检查。
此外,竣工验收的分类和依据主要包括:
竣工验收工程范围: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容建成,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的分类
按工程规模、性质和被验收的对象分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施工项目竣工验收。
按建设项目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验收方式分为项目中间验收、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三类。
施工项目验收按相关专业的管理要求设专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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