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造价员职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缺乏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
造价师这个学术名词没有具体的理论基础作为依托,执业资格没有法律依据支持,导致其执业资格“师出无名”。
道德底线问题:
从业人员取得证书的动机是建立在违法的基础之上,取得证书后的行为可以践踏任何道德底线。造价师考试没有道德专业课程,培养出来的人才没有道德底线。
管理混乱和效率低下:
发证机构过多,造价员有31个省级管理机构各自管理,多数地区存在严重制度缺陷,管理职能涣散等情况,且多数管理机构不同属一部门,造成各单位“踢皮球”,降低工作效率。
证书公信力不足:
劳动部、X建协、XX管理协会等十几个国家级机构分别发放证书,发证水分过多,管理不严格,使得造价员证书失去公信力,存在交钱就拿证等制度漏洞,严重影响了业内生态,淡化了证书价值。
制度改革的需要:
按照与人事部专项司讨论的工作方案,启动了修改两部1996年印发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拟增设二级造价工程师,完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家在2016年就不再组织造价员岗位的考试了。
综上所述,取消造价员职称是为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职业资格制度健康发展,解决证书含金量不高、管理混乱、道德底线缺失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