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资格在 2016年已被取消。根据2016年1月20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取消一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5号)》,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职业资格已被正式取消。该决定明确指出,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作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已不在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之列。
尽管造价员资格已经取消,但其评价、认定、发证等工作已经停止,而已经取得的造价员证书仍然有效,并将作为其水平能力的证明。同时,造价员可以考虑转为助理造价工程师或报考造价工程师。
因此,目前签署商务报价文件的资格仅限于造价工程师,而造价员资质已不再适用。建议已经取得造价员证书的人员关注相关政策,以便进行职业转换和资格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