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注销后怎么办理

慧慧手脑知识 · 2024-12-26 08:23:44

造价员注销后重新申请注册的流程如下:

了解重新申请条件

被注销注册的人员,自注销之日起三年后,重新具备注册条件,符合“150号部令”的有关规定且满足中价协有关继续教育的要求,方可重新申请注册。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注册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申请表》。

提交身份证、学历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聘用单位为其交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人事代理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适用)。

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若注册单位发生变更,需提供同意到其他单位执业的证明及“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变更注册申请表”。

网上申请

申请人员应登录“本省工程造价信息网”进行网上申报。

打印申请表,加盖公章后,将申请表上传至系统,并选择数据上报至部级管理机构。

审批与领证

等待建设部审批,审批合格人员将与本人所在注册初审机构联系,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专用章。

继续教育

在重新申请注册前,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

建议:

确保在注销后三年内重新申请注册,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和证明。

留意相关官方网站或平台上的具体申请时间和流程更新,以确保顺利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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