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的跨省迁入情况如下:
部分省份允许跨省使用
京津冀地区:自2023年6月13日起,在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注册的建筑业企业中的二级建造师可以在京津冀区域内承揽工程项目。
江浙沪地区:自2020年7月3日起,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允许二级建造师及其他多个职业资格(如二级造价工程师、初级注册安全员等)跨区域注册执业。
陕西、西藏地区:陕西省和西藏自治区达成协议,允许陕西省的二级建造师进入西藏进行注册执业。
福建、海南地区:福建省和海南省可以接受其他省份的二级建造师注册。
四川、重庆地区:四川、重庆两地的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高级职称证书,专业技术人才在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实现了职称互认。
跨省转移的条件
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考试所在省同意证书调出。
转出的省份需要同意接收外来建造师的注册。
操作流程包括:
去转出地市建委开同意调出注册证明。
拿着考试所在省或市建委的调出函,到二级建造师注册地所在单位进行申报。
全国范围内的使用
虽然二级建造师证书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但执业注册只能在所属省份进行。一些地区已经开始实行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跨省注册,例如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等地。
建议
了解当地政策:不同省份的政策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目标省份的建设主管部门,了解具体的跨省注册要求和流程。
政策更新:政策可能会随时间更新,建议定期查看相关官方文件以获取最新信息。
通过以上信息,可以看出二级建造师的跨省迁入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有部分省份的限制条件需要满足。建议提前规划,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法规,以便顺利实现跨省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