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复核规定

温爸闲谈 · 2024-12-26 08:27:23

一级消防工程师成绩复核规定如下:

复核范围

客观题:原则上不进行成绩复查,除非考生参加了考试但成绩为缺考。

主观题:复查范围包括是否有漏评、评分和打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等。但需要注意的是,复查并不重新评估试卷。

复核程序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考生。

提交材料

考生需要按照要求准备并上传相关审查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身份证明、考试成绩通知单、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上传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复核时间

各地的复审时间安排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时间安排需关注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公告。

结果查询及资格公示

资格复核结束后,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中对全部科目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名单进行公布并公示,公示期10天,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建议: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尽快提交复查申请,以确保有足够的时间进行材料准备和提交。

提交的复查材料应真实、准确,避免因材料问题影响复核结果。

关注当地人事考试机构的公告,及时了解复核时间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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