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在自然排烟方面的主要工作包括:
确定自然排烟设施
采用自然排烟系统的场所应设置自然排烟窗(口)。
防烟分区内自然排烟窗(口)的面积、数量、位置应按规范规定计算确定,且防烟分区内任一点与自然排烟窗(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
自然排烟窗(口)的设置要求
自然排烟窗(口)应设置在排烟区域的顶部或外墙,并符合下列要求:
当设置在墙上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储烟仓以内,但走道、室内空间净高不大于3m的区域的自然排烟窗(口)可设置在室内净高度的1/2以上。
自然排烟窗(口)应沿火灾烟气的气流方向开启。
当房间面积不大于200㎡时,自然排烟窗(口)的设置高度及开启方向可不限。
自然排烟窗(口)宜分散、均匀布置,且每组的长度不宜大于3.0m。
设置在防火墙两侧的自然排烟窗(口)之间最近边缘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2.0m。
特定场所的自然排烟要求
厂房、仓库的自然排烟窗(口)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当设置在外墙时,自然排烟窗(口)应沿建筑物的两条对边均匀布置。
当设置在屋顶时,自然排烟窗(口)应在屋面均匀设置且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开启;当屋面斜度小于等于12°时,每200㎡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当屋面斜度大于12°时,每400㎡的建筑面积应设置相应的自然排烟窗(口)。
当公共建筑中的营业厅、展览厅、观众厅、多功能厅及体育馆、客运站、航站楼以及类似建筑中高度超过9m的中庭等公共场所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设置自动排烟窗。
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应设置集中控制的手动排烟窗。
常开排烟口。
自然排烟的优势
自然排烟是利用建筑本身的通风系统进行排烟,不需要外部动力及专用设备,具有经济、简单、易操作等优点。
其他注意事项
室内或走道的任一点至防烟分区内最近的排烟窗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30m,当室内高度超过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其水平距离可增加25%。
自然通风设施的设计应根据使用性质、建筑高度及平面布置等因素,优先采用自然通风及自然排烟方式。
以上是消防工程师在自然排烟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要求。在设计和实施自然排烟系统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