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排烟面积的计算需根据建筑类型、用途和面积等因素综合确定。以下是一些具体规定和计算方法:
一般规定
通常情况下,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需排烟面积为1平方米来计算。
公共建筑
在走道或回廊设置排烟时,机械排烟量不应小于13000m³/h,或设置面积不小于2㎡的自然排烟窗,且要求走道两端自然排烟窗的距离不小于走道长度的2/3。
若房间与走道均需排烟,走道的机械排烟量可按60m³/(h·㎡)计算,且不小于13000m³/h,或设置不小于走道、回廊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
中庭
若中庭周围场所设有排烟系统,机械排烟量应按周围场所防烟分区中最大排烟量的2倍计算,且不少于107000m³/h。
若仅回廊设置排烟,中庭排烟量不应小于40000m³/h。使用自然排烟时,应确保自然排烟窗的风速不大于0.4m/s。
防烟分区
当一个排烟系统负责多个防烟分区时,对于净高大于6m的场所,按最大排烟量的防烟分区计算;净高6m及以下的场所,按任意两个相邻防烟分区计算。
建筑面积大于200㎡的房间和长度大于20m的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系统,每个防烟分区设一个排烟口,且距离不超过30m。
其他规定
对于丙类厂房,大于300㎡的地上房间和人员、可燃物较多的区域,应设防排烟设施,排烟窗面积占比应大于规范规定的2%-5%。
排烟量计算公式
排烟量 = 排烟面积 × 排烟风速。具体计算时,根据建筑特点、烟层厚度等因素进行调整。
建议
在实际应用中,建议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等相关标准,并结合具体建筑的使用功能和人员密度等因素进行详细计算。
对于复杂建筑结构或特殊场所,建议咨询专业消防顾问或消防部门,以确保排烟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