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部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综合素养管理
造价人员应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勉工作。
他们需要熟悉法律法规、工程管理、施工技术、设计、概预结算等相关知识和技能。
造价人员应具备较高的学识水平、职业判断能力、应变能力和决策能力。
业务操作水平要求有纵观、驾驭全局的能力。
人员继续教育管理
造价部人员应不断创新,提高自身素养和管理水平。
造价员需认真学习专业技能和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水平和专业技能,保证业务质量和效率,赢得更高信誉。
项目质量限制管理
实行项目责任制,项目责任人应由专业技能较高、管理实力较强的人员担任,并作为出具成果文件时签字认可的人员,承担项目的全部责任。
制定严密具体的造价支配,包括总体支配和具体的实施支配,由项目造价员编制,部门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造价部在选派项目造价员时要合理具体分工,考虑其胜任能力,并指导造价员与项目有关人员之间的连接、协调、审核、沟通。
重大疑难问题实行书面请示报告制度,逐级请示,上级负责人答复时应书面形式,请示和回复均应归档。
坚持效益听从质量的原则,工程项目实施程序应优先考虑成本效益,但不得以核算成本效益为由放弃或简化程序降低工程质量。
从业活动管理
造价员的从业活动应接受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造价行业协会监督管理。
造价员只能受聘于一个工作单位,并从事与资格证书专业相符合的工程造价业务。
造价员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业务文件上签名、加盖从业专用章,并承担相应的岗位责任。
造价员从业活动不得有以下行为。
职责与权限
造价员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成本估算,制定预算方案。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进行管理,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性。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合同进行管理,确保合同条款的合理性和权益保障。
选拔与培训
选拔造价员时应考虑其专业技能、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
定期对造价员进行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素质。
考核与评价
定期对造价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确保其工作质量和效率。
根据考核结果对造价员进行奖惩,激励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
实施与监督
造价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定和流程进行操作,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造价部应加强对造价员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这些制度旨在确保造价员部门的工作规范化、高效化,提高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