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印花税

玫瑾家庭养育 · 2024-12-26 08:58:55

一级建造师在建设工程领域涉及到的印花税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纳税主体

在中国境内书立、领受《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范围

购销合同

加工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

财产租赁合同

货物运输合同

仓储保管合同

借款合同

财产保险合同

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产权转移书据

营业账簿

权利、许可证照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税率

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

工程承包合同和购销合同按照0.3‰标准缴纳;

借款合同按照0.5‰标准缴纳;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五;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税率为万分之三。

免征情况

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

缴纳方式

建筑工程印花税由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分别缴纳,向工程所在地的税务局缴纳,也可以在机构所在地地税局申报缴纳。

建议

一级建造师在签订相关合同时,应仔细了解合同类型及相应的印花税税率,确保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若有免税情况,应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免税手续,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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