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质保金的计算主要依据工程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一般来说,质保金的比例为工程总造价的 5%。具体计算公式为:
工程质量保证金 = 工程造价总价 × 5%
需要注意的是,质保金的具体比例可能会受到合同约定、项目类型(政府投资或社会投资)以及特定政策的影响。例如,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建筑领域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由5%降至3%。
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进行维修的义务,如果发生质量问题,相关的费用将从质保金中扣除。如果质保期内没有出现质量问题,质保期结束后,质保金将退还给施工单位。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仔细查阅工程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以确定具体的质保金计算方式和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