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增考须知如下:
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成绩当年有效,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档案号不再使用。
考试科目
增项考试只需参加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的考试,不需要再考公共课如《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考试专业
一级建造师一共有10个专业类别(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考生在取得一个专业资格证书后,可以选择增报其余的专业,但不同专业之间不能同时执业。
报名限制
每年只能增报一个专业。
增项证书必须与主项建造师证注册在同一家单位。
成绩与注册
增项考试成绩只在考试当年有效。
考试合格后,核发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备考建议
明确增项考试的具体要求,包括考试科目、考试内容、题型分布、考试时间等。
制定科学的备考计划,分阶段备考,合理安排时间。
系统学习与重点突破,注重实践与应用。
利用多种资源辅助备考,如教材、真题、模拟题等。
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增项考试的人员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报名流程,确保符合报考条件并准备齐全报名材料。
这些须知可以帮助考生更好地准备和了解一级建造师增考的相关要求,从而顺利参加考试并获取所需的增项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