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程类一级建造师报考条件如下:
学历及工作年限要求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6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
考试科目及成绩要求
《建设工程经济》考试总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
《建筑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总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考试总分为130分,及格分数为78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总分为160分,及格分数为96分。
其他报考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符合从事建筑行业工作的要求。
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
参加部分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所报科目。
专业类别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分为十个专业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
建议:
报考者需要根据自身学历和工作经验,选择合适的专业类别进行报考。
考试成绩合格后,需注意成绩的有效期和滚动管理办法,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科目的考试。
在备考过程中,建议考生详细阅读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了解各个科目的考试要求和难点,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