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复核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
考生需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申请时需准备的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单及填写的复查申请表。
审核申请
当地人事考试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会进行初步审核,确认考生身份和申请材料的完整性。
成绩复核
审核通过后,人事考试机构将汇总申请并上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人社部考试中心将协调评卷组织单位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范围通常限于主观题试卷的分数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以及是否存在违纪、缺考或其他异常情况。
结果反馈
成绩复核完成后,人社部考试中心会将结果反馈给省级人事考试机构。
省级人事考试机构在收到复核结果后,会及时通知考生。
请注意,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核查。复查结果将是最终成绩,如果复核发现成绩有误,相关部门会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