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评定为高级工程师通常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与工作经验
通常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且取得工程师(中级职称)资格满5年以上。
对于一级建造师,需要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建筑工程领域工作不少于10年以上,并且有一年以上担任建筑工程总监的工作经验。
业绩与成果
需要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突出的业绩和成果,可能包括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安全质量等方面的贡献。
发表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学术论文、拥有专利等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
考试与评审
需要通过高级工程师的相关考试,可能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
评审过程可能包括论文答辩、综合评审等环节。
其他要求
根据省级行业技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管理机构的要求,完成相应的申请手续和考核评价程序。
可能需要参加答辩,展示个人的心理素质、临场能力及专业能力。
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的职称评定政策和流程可能存在差异,应以当地规定为准。
综合素质
需要具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复杂的工程项目,并且有较强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政策为准,具体要求可能随时间和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联系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相关职称评审委员会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