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一级建造师的报考政策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要求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免试条件
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增报专业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考试合格后核发国家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办法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须以电子方式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依据承诺为其办理报名相关事项。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考事项的,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学历验证
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如果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须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
建议:
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报名和考试。
对于免试和增报专业的考生,需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确保在报名时能够顺利通过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