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计算公式为:
[ V = (Q_p - Q_b) times t ]
其中:
( V ) 是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m³)
( Q_p ) 是消火栓、自喷等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L/s)
( Q_b ) 是补充流量(L/s)
( t ) 是火灾延续时间(h)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确定火灾延续时间
根据建筑类别和火灾危险性,确定消火栓火灾延续时间(参考水规表3.6.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延续时间为1小时;补水时间取最大值。
确定设计流量
根据建筑类别和规模,确定室外消火栓和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参考水规表3.3.2和3.5.2)。
自动水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选择该建筑中用水流量最大的一个系统进行计算。
计算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
火灾延续时间内的用水量包括室外消火栓系统用水量、室内消火栓系统的用水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用水量、水幕系统的用水量等。
总用水量 = 室外消防给水量 + 室内消防给水量。
室外消防给水量 =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3.6qt)。
室内消防用水量 =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3.6qt)+ 自动水灭火系统用水量(3.6qt)+ 水幕冷却或分隔用水量(3.6qt)。
计算补水量
如果灭火过程中能可靠补水,需要计算补水量。补水量 = 补水流量(L/s)× 火灾延续时间 × 3.6。
当补水管路为一路补水时,不考虑补水情况;当补水管路为两路补水时,补水量应按两路补水中相对流量较小值计算。
比较与调整
计算出的消防水池容积与规定值要进行比较,不应小于100m³,仅有消火栓系统时不应小于50m³。
示例计算
假设某建筑的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为40L/s,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流量为30L/s,补水流量为10L/s。
火灾延续时间 :3小时
设计流量
消火栓系统:40L/s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0L/s
补水流量:10L/s
计算用水量
室外消火栓用水量:40L/s × 3h × 3.6 = 432m³
室内消火栓用水量:40L/s × 3h × 3.6 = 432m³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用水量:30L/s × 3h × 3.6 = 324m³
补水量:10L/s × 3h × 3.6 = 108m³
计算消防水池有效容积
( V = (432 + 432 + 324 + 108) - 108 = 1080 - 108 = 972 )m³
因此,该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应为972m³,并需满足不少于100m³的最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