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执业资格:
二级造价工程师需通过相应的职业资格考试,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执业。
注册要求:
二级造价工程师初始注册时间为自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且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执业,严禁“证书挂靠”。
执业范围:
二级造价工程师可独立或协助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开展以下工作:
建设工程工料分析、计划、组织与成本管理
施工图预算、设计概算编制
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
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结算和竣工决算价款的编制
继续教育:
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相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诚信要求:
注册造价工程师在工作中必须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和从业规范,诚信执业,并接受监督检查和行业自律。
执业印章:
二级造价工程师应持有执业印章,这是其身份和职业资格的象征,由省级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发。
考试与注册: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通过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方可取得执业资格。
证书有效性: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原则上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跨区域认可办法。
以上是二级造价工程师执业的主要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