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可以申请增项,具体要求如下:
增项条件
已经取得一个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
一级建造师总共有10个专业类别,考生获得一个专业证书后,可以增报其余专业。
增项考试时只需要参加一门《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
报考条件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增项专业
可增项的专业有10个,包括: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机电工程。
报名与考试
考生根据工作需要和自身条件选择一个专业进行考试。
首次报考一建市政专业且顺利通过,还可以报考其他专业的证书,如公路、水利、机电等,通过后这些证书都属于增项专业。
注册要求
一级建造师可以只注册增项,如果都要注册的话,原来主项证书与增项证书必须在一家单位注册,不能分开。
取得增项专业资格证书超过3年未注册的,应当提供该专业最近一个注册有效期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资格审核
大部分省份一级建造师增项需要进行资格审核,审核考生的身份证和一级建造师执业证书(主项)。
具体要求以各地考试中心公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
报名流程
登录当地人事考试中心的官方网站,按照提示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填写个人信息、选择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选择新增的专业方向、上传相关证件照片等。
所需材料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需经单位审查并加盖单位公章及考生本人签名)。
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增项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注册证书原件和执业印章。
增项专业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通过以上步骤和准备,一级建造师可以申请增项,并成功获得其他专业的一级建造师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