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理工程师验收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工程完工后的预验收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对于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预验收,施工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参加。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审阅工程档案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作出全面评价,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验收后的工作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改报告。
建设单位在确认整改完成后,组织最终验收,并出具最终验收报告。
这些步骤确保了工程在建设过程中的每个阶段都得到了严格的检查和验收,保证了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总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需要确保所有相关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操作,并在验收后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跟踪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