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造价员是 能变更的。以下是变更的相关信息:
变更申请
造价员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跨单位、市、省调入(出)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
同时具有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资格的,应于一个月内申请办理变更至同一单位。
变更申请批准后,在一年内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办理程序
市内造价员单位变更: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携带申请表和书面资料到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或跨行业造价员变更:持有《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外省转入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获得《山东省工程造专业人员业务水平等级证书》,并换发由省造价管理机构重新编制证书号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注意事项
在变更过程中,建议与新单位沟通,了解是否需要补交养老保险等社保费用。
变更申请需要经原注册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管理系统进行申请后,将书面材料报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办理变更。
建议您在办理造价员变更时,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确保材料齐全、信息准确,以便顺利完成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