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成绩保留标准如下:
考全科(即一次考三科)
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二级建造师证书。
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即今年考试成绩合格后,明年该科的成绩依旧有效。如果第二年有一门科目没有通过,则第一年通过的成绩作废。
免考部分科目
免考公共科目的考生,成绩有效期为一年。
免考一科或两科的考生,成绩仅在考试当年有效。
考增项
考增项或者免考1-2科的考生需要在1年内通过所考科目,成绩不保留到第2年。
成绩永远保留在最后一年,隔年的成绩是不保留的。
成绩保留的具体要求
各地二建合格标准不一样,但都不超过满分的60%。例如,管理和法规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实务科目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
如果考生当年未通过考试,但达到试卷满分60%以上的科目成绩,可以保留到下一年度。
总结:
考全科考生成绩保留两年,需在两年内通过所有科目。
免考部分科目和增项考生成绩保留一年。
成绩达到卷面总分60%以上的科目,可以保留到下一年度。
建议考生尤其要留意自己所在省份的具体规定,以免因不熟悉政策而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