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变更竣工项目时,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提出变更申请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发现需要增加工程量或其他项目,建造师应及时向业主提出变更申请。
申请中应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以及变更费用预算等相关信息。
审核变更设计方案
业主同意变更后,建造师需要编制变更设计方案,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或监理机构进行审核。
监理工程师或监理机构对变更设计方案进行审查,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书。
业主确认
建造师将变更设计方案和监理工程师或监理机构的意见书报送业主审核。
业主确认后签字并盖章。
签订变更合同
建造师和业主签订变更合同,同时将变更合同的复印件交给监理工程师或监理机构备案。
验收和竣工结算
变更后的工程量或其他项目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时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竣工结算。
这些步骤确保了变更过程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了业主和建造师的权益,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建造师和业主应保持充分沟通,确保变更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