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在光缆敷设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规范要求:
光纤类型选择
长距离传输时宜采用单模光纤,距离较短时宜采用多模光纤。
芯线数目确定
根据监视点的个数及分布情况来确定,并留有一定的余量。
敷设弯曲半径
光缆的最小动态弯曲半径应大于光缆外径的20倍。光缆的牵引端头应作好技术处理,可采用自动控制牵引力的牵引机进行牵引。牵引力应加在加强芯上,其牵引力不应超过150kg;牵引速度宜为10m/min;一次牵引的直线长度不宜超过1km,光纤接头的预留长度不应小于8m。
线缆敷设
信号线缆和电力电缆平行或交叉敷设时,信号线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敷设时,多芯线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6倍;同轴电缆的最小弯曲半径应大于其外径的15倍。线缆敷设时,电源线与信号线、控制线,应分别穿管敷设;当低电压供电时,电源线与信号线、控制线可以同管敷设。
光缆保护
光缆的结构及允许的最小弯曲半径、最大抗拉力等机械参数,应满足施工条件的要求。光缆的保护层,应适合光缆的敷设方式及使用环境的要求。
敷设前检查
光纤应无断点,其衰耗值应符合设计要求。核对光缆长度,并应根据施工图的敷设长度来选配光缆。
敷设后检查
光缆敷设后,应检查光纤有无损伤,并对光缆敷设损耗进行抽测;确认没有损伤后,再进行接续。光缆敷设完毕后,宜测量通道的总损耗,并用光时域反射计观察光纤通道全程波导衰减特性曲线。
其他要求
光缆的牵引端头可以预制也可以现场制作。直埋或水底铠装光缆时,需满足特定的埋设和保护要求。
光缆与其他设施的间隔距离应符合相关标准,例如光缆跨越公路时,缆线应套夜光警示管。
这些规范要求旨在确保光缆敷设的质量和安全性,避免因操作不当导致信号衰减或光纤损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这些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完成后进行详细的测试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