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考试资格核查的相关信息如下:
核查对象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全部科目成绩合格的人员。
被随机抽查选中的报考人员(具体以省建设厅下发名单为准)。
核查时间
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20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6:30。
2024年12月11日至23日。
具体时间由市级建设窗口电话通知。
核查地点
抚顺市考试及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顺城区裕城路39号二楼205室)。
台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二楼建设窗口(需二楼中台取建设号)。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65号建设科技大厦9楼906办公室。
核查材料
《报名表》1份(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登录打印,须本人签名)。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情况表》1份(须本人签名,“增报专业”的人员无需提供)。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历(学位)验证/认证报告复印件(仅限学历(学位)审核情况为“非系统自动审核”的人员)。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仅限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证明”原件1份。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原件1份。
报名填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报名填报单位《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
注意事项
考生应认真核对报考条件,提交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
核查期间集中接受对“报考条件核查名单”所列人员的监督举报。
如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合格成绩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建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所有要求的材料前往指定的核查地点进行资格核查,并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