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转出备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准备相关材料
原聘用单位出具的《建造师变更注册申请表》(需加盖单位公章)
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新聘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建造师本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建造师本人的一寸免冠照片若干张
提交申请
将上述材料准备齐全后,向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转出申请。
审核与批准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同意转出的证明文件。
办理转出手续
持同意转出的证明文件,到原聘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完成后获得一份转出证明。
提交转入申请
将转出证明及其他所有材料提交给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转入手续。
完成转入备案
新聘用单位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转入申请后,进行相应的审核工作,审核通过后建造师的注册信息将被更新至新的聘用单位名下,完成转入备案。
请确保在办理过程中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否则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