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二级建造师管理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成绩管理
2016年湖南二级建造师成绩实行滚动和非滚动两种管理办法。报考3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考试,即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执业资格证书。
2024年湖南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如下:
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试卷总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试卷总分100分,合格标准60分。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市政、机电、公路、水利水电、矿业专业)试卷总分120分,合格标准均为60分。
报名条件
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分别按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名参加相应考试。
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考试。
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
已取得某一个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报名时在“级别”中选择“增设专业”报考其他专业类别。考试合格后核发相应专业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报名属地要求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的规定,原则上只接受工作地或居住地在湖南境内的考生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为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的注册管理机构。
申请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无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能坚持在建造师岗位上工作。
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二级建造师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同时规范二级建造师的注册和管理,确保其执业质量和水平。建议考生和考生所在单位仔细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确保顺利参加考试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