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投资控制可以分为 固定价和可调价两大类,每一类下又包含不同的具体形式:
固定价
固定总价: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内不可调整,即合同实施期间不因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承包方按投标时发包方接受的合同价格实施工程,并一笔包死,无特定情况下不作变化。
固定单位:
估算工程量单价: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单价表为基础和依据来计算合同价格。发包方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承包方填报相应单价,累计计算后得出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价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即按合同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单价和实际工程量计算得出。
纯单价:发包方只给出发包工程的有关分部分项工程以及工程范围,不对工程量作任何规定。采用这种计价方式的合同,承包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及合同单价进行结算。
可调价
可调总价:合同总价或单价在合同实施期内根据合同约定的办法调整,即合同实施过程中可以按照约定,随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的价格。总价一般以设计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在报价及签约时确定,在合同实施期间可以调整。
这些分类和形式有助于监理工程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更好地进行投资控制,确保工程按照预定的预算和计划进行,同时也能应对资源价格等因素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