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变更单位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准备申请材料
填写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
提供造价员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跨省调入人员还需提交造价员专用章。
变更申请表至少需要两份,市协会和省协会各留一份。
提交申请
市内变更人员,由市级管理机构负责办理,填写新工作单位、变更至地市等最新信息,并上报数据。
跨市变更人员,由原市级管理机构出具变更意见后,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跨省或跨行业调入(出)人员,持原工作单位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到调入所在省级管理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并更换资格证书和造价员专用章。
审核与备案
各市造价员管理机构每半年将本市造价变更资料报省工程造价协会备案(每年的六月、十二月)。
领取新证书和印章
变更核准后,造价员资格证书工作单位栏需加盖“单位已变更”章,变更记录栏中记录现工作单位名称,并加盖相应机构公章。原印章将被收回,并重新制作专用章。
其他事项
所有变更业务一年只允许办理一次。
建议与原单位尽量好说好商量来解决,如果本单位同意工作调转,会在变更表上给盖章,如果原单位不同意,可能盖章就有难度。
建议提前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变更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