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监理工程师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执业资格
监理工程师是通过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从事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业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管理
注册监理工程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名义执业。
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程序包括申请、初审、审批等环节,具体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管理工作规程》执行。
执业范围
监理工程师的具体执业范围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照职责另行制定。
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范围通常与其注册专业对应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相关。
执业印章
监理工程师执业时应持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执业印章由监理工程师按照统一规定自行制作。
法律责任
监理工程师在本人执业活动中形成的工程监理文件上签章,并承担相应责任。
继续教育
监理工程师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继续教育,以保持其执业水平和专业知识。
信用建设
加强行业自律,严格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工作纪律和试题安全保密,建立注册管理信息平台,促进信用信息互联共享。
职称对应
监理工程师为准入类职业资格类别,对应职称层级为高级工程师(副高级)。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并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