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考试合格标准通常由各省自主划线,一般不会超过各科总分的60%。具体来说,对于《施工管理》科目,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为72分;《法律法规知识》科目,满分为100分,合格标准为60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满分为120分,合格标准也为72分。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区会根据当年的报考人数、考试难度及市场需求等因素对合格标准进行适当调整,但总体趋势是合格分数线不会超过总分的60%。考生应以当年所在地区人事考试网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通知为准。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周期内通过全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