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经济分数复查的相关信息如下:
复查范围
主观题:复查主要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是否有违纪记录或其他异常情况,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客观题:原则上不查分,但若考生缺考,则可以申请复查。
复查程序
考生在成绩公布后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
各地人事考试机构汇总后报人社部考试中心。
人社部考试中心汇总后交有关部门进行成绩复核。
复核结果由各地人事考试机构反馈给考生。
注意事项
客观题科目原则上不查分,除非考生缺考。
主观题成绩复查仅复核有无漏评、计分、登分是否准确,不对试卷进行重评。
复查申请流程和范围请以当地考试机构的具体要求为准。
建议:
如果有对成绩有异议的情况,建议尽快在成绩公布后的30日内向当地考试机构提交书面复查申请,以确保能够及时进行成绩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