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开工报告后,会得出以下几种结论:
同意开工
施工准备工作完成,相关报审工作已全部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工程各项开工准备充分,相关报审工作已全部完成,具备开工条件。
经查验,施工单位的人、财、物均已准备就绪,满足工程开工条件,准予开工。
同意按施工组织设计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图纸及合同要求。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手续齐全,内容完整,总体施工方案合理、可行,满足施工总进度计划要求,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得当。
需要修改后报审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完善,存在具体问题,需要修改后再报审。
不同意开工
由于某些条件不具备,不同意开工,要求承包单位尽快落实后报审。
建议
监理工程师在签署同意开工的意见前,应确保所有施工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并且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详细审查,符合相关规范和合同要求。
对于需要修改的内容,应明确要求承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修改,并在修改后重新报审。
监理工程师应持续监督施工过程的合规性,确保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和规范进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