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建造师转注新规定

初心教育 · 2024-12-26 12:20:28

截至2024年,一级建造师转注的新规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全程电子化申报与审批

一级建造师的初始注册、增项注册、重新注册、注销等申请事项均通过新版一级建造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新系统)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批。取消了以往需要先网上申报再提交纸质材料至省级部门,再转送住建部的流程,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办公。

审核流程缩短

初始注册的审核时间大大缩短,住房城乡建设部在20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决定,并向社会公告,不再公示审核意见。对于涉及铁路、公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通信与广电、民航专业的,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因此,初始注册在20日内可以完成,转注由于多个注销流程,需要40个工作日,相较于以前的6个月和3个月流程有显著提升。

承诺制

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认定实行承诺制,申请人和其聘用企业对申报信息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转注条件

一级建造师转注没有明文要求必须满一年,但初始注册有的省份需要一年之后才可以转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有效时间是3年,在注册截止日之前必须参加相关科目的继续教育并取得合格证书后,经申请延期的可继续延期注册。

转注材料

转注册所需材料包括:新单位打印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相关材料和三方协议、原单位开具的解聘证明或离职证明、在岗承诺书、原单位盖章的变更注册申请表等。

原单位同意

原注册单位必须同意变更转出,且原单位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需同意变更转出。

限制条件

转注册的一年内不可以有两次以上的转注册。

其他要求

申请人需确保所有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避免遗漏或错误。

综上所述,一级建造师转注的新规主要在于实现了全程电子化办公,大幅缩短了审核时间,并实行了承诺制。转注条件相对宽松,不再强制要求满一年,但需满足其他相关要求,如原单位同意、无其他建设部证书等。建议一级建造师在办理转注时,仔细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转注过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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