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担的项目工程包括:
城市道路工程:
包括道路、桥梁、隧道、涵洞等基础设施建设,参与城市道路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项目。
城市给排水工程:
涉及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城市燃气与热力工程:
包括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燃气管道、热力管道的铺设。
城市环卫与园林绿化工程:
包括垃圾处理、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垃圾处理厂、公园、绿地等项目的建设。
城市照明与交通工程:
涉及城市照明、交通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如城市道路照明、交通信号灯等项目的建设。
市政公用工程:
包括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如道路、桥梁、隧道、排水、供水、燃气、热力、环保等方面的施工。
其他相关工程:
根据具体项目需求,还可能涉及体育场地设施、管道、特种专业等工程建设。
此外,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还可以承担一定规模的项目负责人,具体规模限制如下:
按单项工程合同额区分,可以承担3000万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按单体建筑面积区分,可以承担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米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按建筑群建筑面积区分,可以承担建筑面积10万平米以下规模的项目负责人。
综上所述,市政二级建造师可以承接的项目范围广泛,涵盖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多个重要方面,并且有一定的规模限制。在实际工作中,二级建造师市政专业的执业范围还可能根据具体项目需求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