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工作年限审核流程如下:
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向所在地的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施工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
初步审查
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主要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会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或更正的材料。
公示
通过初步审查的申请人员名单会在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
终审
公示无异议后,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将申请材料上报至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终审。
终审部门会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以及相关规定,对申请人的工龄进行审核。
结果通知
审核通过后,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公布合格人员名单,并颁发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未通过审核的人员,可按照反馈的意见进行申诉或者重新提交申请。
注意事项
在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将取消其报考资格,且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工龄的计算应从申请人正式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之日起算,不包括实习、兼职等非全职工作的时间。
此外,对于老考生(即去年或更早一年已经参加了二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如果他们的报考资格已经符合要求,则不需要再次审核工作年限证明。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避免在审核过程中出现问题。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建议及时联系当地的人事考试中心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