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相关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审批程序
旧规定:个人取得资格证书后,需经所在单位同意,报省级安监部门初审,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局终审,最后发证。
新规定:分专业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后,个人申请单位同意,资料初审,应急管理部终审,最后发证。
注册有效期限
旧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有效期一般为2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新规定: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需提出延续注册申请。
执业范围
注册安全工程师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参与并签署意见的事项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制定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
报考条件
申请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包括: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经济类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从事安全生产相关业务满9年。其他学历和从业年限要求详见。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专业性和执业质量,通过不断调整和完善,以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